1、超重部分罚钱规定: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一条,旅客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
2、超重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按照超过20公斤的部分每公斤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标准因车站而异,一般在每公斤1元左右。所以,超重后需要在火车站的行李托运处交纳相应的费用。
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乘坐火车的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但包裹重量不能超过20千克。超过20千克的部分,需要按照日常运费的50%支付费用。
4、对于特殊需要照顾的残疾人,随身携带的折叠轮椅可以免费携带,不计入携带物品重量计算。若其携带的行李超重、超大,但货物价值低于运费的,可按货物价值的50%收取运费。
5、火车行李起重需要办理 行李托运 。根据托运产品类型及服务时效区分价格,***用首重+续重的计费模式:1,标准 服务价格 标准参考:首重23元+续重10:元1公斤。2,特惠服务 价格标准 参考:首重18元十续重6元一公斤。
6、按重量算,不超过50kg的,按行李运价计算.超过50kg的,则超过部分按加倍运价计算。托运重量的最小单位是kg,不超过1kg的部分均按1kg计算。行李的起码运价里程为20km,普通包裹的起码运价里程为100km;起码重量是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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