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特定行业和特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以及环境危害较大的化学品制造等领域;
2.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电力、燃气、热力、水利、交通运输、航空、航天、军工等领域;
6.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理等领域。
通过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可以对这些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管,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称“安监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出具的标明特定生产经营单位或者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安全要求的许可证明。
根据安监总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在特定领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2.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
3. 从事危险废物处理业务的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一样吗?办理“建筑资质”之后,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才可以开展业务,但是经常有企业分不清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小编也总听到资质管家客服接听电话的时候介绍这个问题,今天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针对“生产”的过程。对可能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安全影响的制造(担心生产过程产生社会危害),实行许可证制度。例如,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规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部门:***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生产许可证,是针对“产品”的结果。对可能造成公共安全影响的产品的生产(担心产品对社会造成危害),实行许可证制度。比如米面、食用油、通信设备,劳动保障产品、爆炸物等等。 生产许可证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_a***_]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它其它主管工业的部门。 以上为京泽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内容,想必大家已经了解了二者之间的区别,如有资质或者安证办理方面的问题,可前往“京泽教育官方网站”或关注“京泽建筑”公众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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