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化工填埋场施工技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化工填埋场施工技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能!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条:“凡距离下列地区1000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即厂点围墙到上述区域边界不少于1000米).(一)居民区;二.学校医院: (三)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
对此,各省环保厅都出台相关规定,以江苏省为例,2013年11月江苏省环保厅出台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化工园区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项规定细化到与居住区的间隔带宽度等。
意见中明确提出,禁止在人口集中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设立化工园区;规划环评满五年的园区,应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厅审核。
同时,意见要求危险废物应就近处置,安全处置率达100%。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年且需***取焚烧处置的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10000吨/年且需***取填埋处置的园区,应在省辖市范围内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 项目管理方面,意见中提出,新建(含异地搬迁)化工项目不得低于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而为强化对化工园区各方面的管理,意见要求,在园区内、园区边界、距离园区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全面建成智能化实时大气预防预警监控点;在可能受园区废水排放影响的饮用水源地等重点敏感水体,建立水质自动监控点。
其余各省规定细则,可对应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另外,从行业惯例来看,大企业如三桶油等大型国企,其对于环保安全排放等做的要远比小型化工厂要到位,因为牵扯到社会影响问题。而小化工厂由于环保排污等前期需要巨大投资,显然有点力不从心。
可喜的是,近几年国家环保部门对于环保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违规排放,安全不达标的化工企业,全部停产整顿,甚至永久关停!
尽管如此,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个人还是建议:不要说在化工区,就是在化工园区安全距离外周边都不建议买房居住!毕竟,居住环境对个人甚至对家人身体健康都尤其重要!
最后,重复一遍:不建议在化工园区及周边居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化工填埋场施工技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化工填埋场施工技术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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