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四个不放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四个不放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是针对事故处理而言的,是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即:事故发生以后,要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另外有三定原则和三不推原则
1、安全生产“三定原则”有两层意思,一是针对事故隐患、危害因素和安全生产问题而言,要做到确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确定整改人员尤其是责任人,即定整改措施、定时、定人;二是针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而言,要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三确定,即定机构、定编制(人员)、定职责。
2、安全生产“三不推原则”是指在隐患整改中要做到“三不推”,就公司而言,三不推是指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就班组而言,三不推是指当班能整改的不推给下一班,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本班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工段)。
***放过原则是什么 ***放过原则如下: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和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放过原则是在四不放过的原则上得来的,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和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不放过;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不放过;违章作业责任人没有受到惩罚不放过;安全生产监督不到位不放过。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工作领导,***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四不放过原则执行到位。
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必须坚持的事故处理原则,但是在质量管理当中也有四不放过的原则。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这四不放过的原则可以推广到所有管理,是比较通用的,至少是可借鉴的。
在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当中,关于四不放过的原则主要内容是: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
(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国家要求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在处理时实施“四不放过”原则。
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原因)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教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四个不放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四个不放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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