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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2021年治安管理处罚法22条的解释?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021年治安管理处罚法22条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内容如下: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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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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