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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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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 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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