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主要有:①企业各级领导和主管生产及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生产技术部门、机械设备部门、安全技术部门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③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职能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④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人员的话就是上几个层次的对应人员。
要看范围多大,比如市区、街道、片区还是一家企业......
从一家企业来讲从上到下每个层面、每个人员都有担负安全生产的责任。
大体上:
企业安全责任人(董事长、厂长)
各部门安全责任人(主管、经理)
1、工作中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职责是:
工作前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
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他人和设备安全。
2、工作中所列的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是:
a)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 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1、工作中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职责是:
工作前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
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
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他人和设备安全。
2、工作中所列的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是:
a)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 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一款增加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这与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是一致的。这说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经不再仅仅是企业的责任,同时也将成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企业负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全力推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五款增加了“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要求。这与新安法第四条中生产经单位的“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是一致的。这说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已经不再仅仅是企业层面的问题,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来。
将第五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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