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本要求:检查要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除工地上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其他的各种安全检查都必须有领导有***的进行,特别是组织的大检查,更为必要。
检查必须深入基层,必须检查到企业,决不允许走过场和搞形式,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对检查不到位或走过场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按规定追究有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彻底排查重大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紧盯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由省、市安委会或ZY企业总部挂牌督办。
具体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边查、边改、边落实。
全面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隐患、查事故处理。1:查思想: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企业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针对人、物、管理来检查,人的不安全因素,物体存放的状态,管理监督是否到位。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等。查思想 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企业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查现场、查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入生产现场工地,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人员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网络安全检查、场所安全检查、流程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检查 人员安全检查是保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安全管理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要求是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覆盖:要求对所有企业、单位、场所进行检查,没有任何漏洞,这是基础性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前提,保证了检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安全生产的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的本质是要在生产过程中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因此,安全生产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备案号J1334—2011,是有强制性条文的行业标准。
法律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59-2011,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0.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同时废止。
这是个国家标准,JGJ59-2011,原来的为1999年的版本。2011年版本为有效版本。
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是JGJ5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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