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 > 正文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第六十八条内容有?
  2. 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第六十八条内容有?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释义】本条是关于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禁止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由于利益驱动、竞争状况等多方面的原因,部分车主、企业等有时会要求车辆驾驶人进行超限运输,即使在车辆驾驶人根据对车辆装载情况的判断,从安全等方面考虑,表示拒绝的情况下,也会发生强令驾驶人超限运输的情况。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条对违反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设定的义务的行为规定了相关责任。 判断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情况:

一是处罚实施主体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结合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源头派驻监管制度进行处罚;

二是处罚内容为责令改正直至违法状态消除,达到要求,同时并处罚款;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点没有特定限制,既包括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也包括其他发生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进行超限运输行为的其他相关场所,如一些厂矿企业等;

四是指使、强令行为造成了违法进行超限运输的后果;

五是违法行为的主体没有特定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论与驾驶员存在雇佣关系、朋友关系还是亲属关系,均不影响其依法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化工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哪些残忍的凶杀案?

广西桂林人梁勇杀妻碎尸案最终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那么,梁勇因何而要将妻子残忍杀死呢?是怎么***的呢?

梁勇杀妻碎尸始末

凶手梁勇1955年出生,成某则出生于1***1年,两人均是桂林人士。1995年,梁勇与前妻离婚,并于1998年认识了成某,两人于次年结婚。

2001年,梁勇夫妻共同注册了一家防水保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两人各占50%的股份。2003年2月,夫妻得一儿子,为照顾他,成女士的母亲江某与梁勇的姐姐在共同居住期间产生了矛盾,加之梁勇怀疑成女士有外遇,2006年2月,两人分居。同年6月,成女士曾提出与梁勇离婚,但因梁勇不同意,***驳回请求。可事实上,双方积怨弥深,已势同水火。

2006年11月21日下午,夫妻俩先后回到公司办公室。下午6时,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不堪辱骂的梁勇顿起杀机,下到一楼地下室仓库拿了一把铁锤回到办公室,随后朝妻子头部连续猛击,致其当场死亡。

为毁尸灭迹,梁勇回家拿来菜刀,在办公室将成某的尸体肢解,当晚用车将尸块运回住所。第二天上午,梁勇在卫生间内再次对尸块进行肢解,接着用高压锅煮烂部分尸块,并丢弃到卫生间的下水道。

当天下午2时,因为下水道堵塞,尸块被周围群众发现。梁勇察觉罪行败露,即离家出走。下午4时,公安机关在桂林市区辅星路段将正在驾驶机动车的梁勇抓获归案。事后法医报告和照片证实,警方从下水道和化粪池内打捞出的尸块共计170块。

广 西高院在终审判决书中表示,梁勇在关押期间,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杨万里故意伤害犯罪”的线索,举报事实得到了警方确认,***因此认为梁勇立功。死缓争议 高院称凶手有立功表现。

2010年11月15日,广西高院又作出终审判决,否定了梁勇的***判决,改判***缓期两年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