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没有强制性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设立安委会,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确定,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明确企业特别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危企业,如煤矿、金属冶炼、交通、危化品等企业,必须有人负责安全生产,或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如果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是要处罚的。
关于成立公司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为加强对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直接领导督促各车间开展工作。
2、审定、批准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安全健康职责管理制度、安全健康各项规章制度,审定、批准公司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批准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定期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审定、批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委会人员构成
主 任:
根据2010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设立***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国发〔2010〕6号),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设立***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为***院食品安全办),作为***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经***院和中央编委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编办于2010年2月6日印发《关于***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202号),对***院食品安全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以及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和省委、省***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承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
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gpw.com/post/15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