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493号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493号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事故性质的认定一种有以下几种分类,分别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火灾事故的分类、交通事故的分类的分类。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
根据我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规定
人身伤害事故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等级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拌有轻伤)、无死亡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故。
一、安全事故性质分类
安全事故性质分为人为事故还是自然事故,是意外事故还是责任事故。如事故是人为和责任事故,就应查明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确定其责任程度。
二、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处理主要按照***院49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13号令,个别情况下会用到国家安监总局21号令和《突发***应对法》。
三、安全事故现场处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493号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493号令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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