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条规,是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的重要 制度 。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本题考查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内容。
区)人民***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直报省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法律分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
事故的分类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本要求之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通常分为四类: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是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 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同时,应当报告本级人民***。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 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当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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