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程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程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首先是按应急预案要术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进行抢险救灾,待该工作结来后按事故分级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安全生产事故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他们的处理程序各有不同,首先特别重大事故接事故报告后由国务院指定部门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事改调查组,重大事故由省级人民***指定部门牵头成立调查组,相关部门参加,一般事故由县级以上***指定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相关部门参加,其他非伤亡事故一般由企业自行成立调查级,随后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查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及相关责任,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待上级批复后使相关企业及责任者受到处,并吸取事故教训,至此事故处理就结束。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4、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6、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1) 事故发生单位向***职能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职能部门报告。(2) ***部门报告的程序。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逐级上报至***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市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的有关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却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3) 越级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越级报告。情况紧急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訇告。
(4) 事故续报、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事发生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续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i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补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程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程序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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