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于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承包商作业过程中,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等行为之一的化工企业、承包商及其有关人员,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
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人的不安全行为。例如: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原因;
2.物的不安全状态。例如:机械、电气设备带“病”作业;_机械、电气等设备在设计上不科学,形成安全隐患;防护、保险、警示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等。
3.管理上的缺陷。例如: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日常以麻木的心态和消极的行为,对待安全工作,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等。
4.环境上的原因。
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省内施工企业和省内外监理企业自厅***通报事故信息之时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省内施工企业限制期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结束,我厅***事故通报中 将标注限制解除时间; 监理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后, 厅***发布解除限制通知。
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工程事故责任企业一年内将不得承接新项目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杜宇)针对近期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频发现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表示,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这是记者从29日晚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近期江西、广东、宁夏、河南、北京等地连续发生5起建筑坍塌事故。陈政高说,对发生事故地区要***取四项措施:一是发生死亡5人以上事故,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二是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三是对于事故频发、造成影响恶劣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责令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每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督办是否符合时限要求、督办是否合法合规、督办是否处罚到位。事故查处情况将在中国建设报上刊登。………………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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