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法规定员工的四大义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法规定员工的四大义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每个中国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从国家的角度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从公民的角度看,它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四,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个义务。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清单管理的意见》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四个清单”,即: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
“四个清单”是贯穿检查全过程的主要工作见证,也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4、明确乡镇人民***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是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首先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安全与生产相比较,安全是重要的,因此,要先安全后生产。也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它是处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的重要原则和总的要求。
“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开始之前,并贯彻始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事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必须在从事生产活动之前,充分认识,分析和评价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事先***取一切必要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排除事故隐患。以“安全第一”的原则,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与生产的矛盾,保证生产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推行“三全”即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机制,具体要做到:
1.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
2.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
3.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
4.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
5.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认真落实这一方针,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根本要求。因此,把这一安全生产的方针转变为所有员工的思想意识和具体行动,对于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厂生产的产品越来越多,生产工艺越来越复杂,工艺条件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潜伏的危险性也就越来越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法规定员工的四大义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法规定员工的四大义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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