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企业安全经营安全生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企业安全经营安全生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项目
、场所发包
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首先要看你是否履行了发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事故的发生是否负有责任。如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肯定要负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你尽职尽责做到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事故原因完全与你无关,应该是不用你赔偿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生产规定:
(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许可。
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主要是。
一是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双体系建设。
二是要遵守行业标准化管理规定,开展标准化创建,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等级。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扩展资料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_a***_];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企业安全经营安全生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企业安全经营安全生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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