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抓安全生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江苏抓安全生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江苏安全生产条例》,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职责包括:
1. 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落实。
3. 负责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7.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保障事故发生时的及时处置。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配置***的效益和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修改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
2﹒为加强税费协同共治,保障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定江苏省税费保障办法。(省税务局起草)
(二)完善市场监管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3件)。
1﹒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单位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省交通运输厅起草)
2﹒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改草案。(省应急厅起草)
2020是江苏省第27个安全生产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在专题宣讲方面,“安全生产月”中,我省将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活动,6月底前,市、县两级安委会主任和副主任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1次专题宣讲。
2020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1年,全省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立足全省21项、重点行业领域108项、各设区市64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全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夯实行业领域安全基础,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有力支撑***向纵深推进。
[_a***_],全面施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的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危化品系统性安全风险,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从源头上加强城市安全治理;以开展国家“智慧应急”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水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抓安全生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抓安全生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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