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综上所述:举报安全隐患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举报时,需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并尽可能收集和提供证据,以便相关机构或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第七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 意见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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