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月培训宣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月培训宣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36条规定,应该至少一年一次。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消防“四个能力”是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 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不包括组织:扑救非初起火灾能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月培训宣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月培训宣传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gpw.com/post/24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