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产安全单位培训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产安全单位培训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之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每个级别的培训时间都是八小时,也就是在正式上岗前必须要完成二十四小时的安全培训。
在完成***安全培训前不得上岗操作,因此在招聘新员工时需要计算好周期时间,不是只要人到位了就可以开始干活那么简单。
***培训也要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保留相应的记录,以对应各种外部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产安全单位培训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产安全单位培训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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