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应急局安全生产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应急局安全生产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第109-1条:发生一般事故的(死亡3人以下),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 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处五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 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处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 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或100人以上),处五百万以上一千万以下,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以上二千万以下罚款。
应急管理局出具安全事故证明的具体步骤如下:
1.搜集相关资料:需要收集与安全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警方报告、安监部门报告、医院诊断证明、现场照片等,证明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其影响。
2.申请办理:前往当地应急管理局所在地进行申请办理,填写安全事故证明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3.审核审批:应急管理局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核实事实真实性,如果审核通过,就会出具安全事故证明。
4.领取:领取安全事故证明。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不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和要求略有不同,可以提前咨询当地应急管理局的有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以便及时处理好相关事宜。
情节特别严重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照安全生产法进行如下处罚,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重大的火灾事故,首先应急管理局到达现场组织营救和扑火,然后公安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持秩序以及封锁火场周围的通道协助救援,当地***市区街县的主要领导会达到现场根据火灾的大小以及损失的程度就行协调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对于特大事故当地***一把手和分管的***副职要做出检查,应急局也负有管理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应急局安全生产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应急局安全生产事故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gpw.com/post/25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