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严重事故隐患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行为和物质状态,或二者的组合。危险行为是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错误操作、错误指示或其他不安全行为。物质状态是指生产过程或生产区域内的物质条件(如材料、工具、机器设备、成品、半成品)情况。上述现象有时是发现了而未给予重视,有时是未发现不明显的。事故隐患属于危险存在的范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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