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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的安全事故,生产工的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产工的安全事故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产工的安全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果在工地上发生了安全事故,安监局怎么处理?
  2.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结局控告,有权拒绝什么和什么?

如果工地发生了安全事故,安监局怎么处理

在工地上死人安监局怎么样去处理

现场工地上死亡,属于非正常死亡,一般列入生产安全事故,安监局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处理。

生产工的安全事故,生产工的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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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实行从重原则,如3人以下的不包括本数。

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下,按一般事故处理。一般事故,有单位罚及直接负责处罚。一般的单位罚是20万至50万,直接负责人罚的按上一年年收入的30%处罚。对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追究责任的,很少。有的话是则是检讨之类的不痛不痒的这种。

造成死亡的,工地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要在接到死亡报告后1小时内报安监局部门,安监局部门接到死亡报告后,要层层上报,以两小时为限。然后要及时成立调查组,调查报告一般的于两个月内完成并交***批复。批复后安监局才启动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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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级别。死亡人数:3人以上10人以下为较大,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为重大。30人以上为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的为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上为较大。5000万以上,1亿以下的为重大。1亿以上的为特别重大。重伤人数的为10-50-100人这几个数为分界点。这几方面的数只要有一个方面的数达到,即按最大的来处理。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要追究到省级正级领导责任,处理一大批工作人员。

当然,工地上的死亡有的属于自然灾害引起的,如地震引起,不列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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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稳定状态,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死亡事故,是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死因有:触电,高处坠落,爆炸,坍塌等十几种类型。

建筑工地出现身故事故,上报建委或者安监局,会对建筑公司做出什么处罚?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规定

工地死人安监局怎么处罚

法律法规

方法/步骤

发生一般事故的(死亡3人以下),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

工地死人安监局怎么处罚

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处五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

工地死人安监局怎么处罚

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处一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结局控告,有权拒绝什么和什么?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在***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产工的安全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产工的安全事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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