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 > 正文

建筑安全生产资料,建筑安全生产资料目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安全生产资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安全生产资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关于国家安全的资料内容简短?
  2. 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哪些资料?
  3.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哪四项?

关于国家安全的资料内容简短?

首先,国家安全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与侵害的客观状态。

所谓外部的威胁与侵害,大致可分为外部自然界的威胁和侵害与外部社会的威胁和侵害两大类,但由于国家安全是一种社会现象,国家的外部威胁和侵害也就主要是指处于一国之外的其他社会存在对本国造成的威胁和侵害。从威胁和侵害者看,这种外部威胁和侵害包括

建筑安全生产资料,建筑安全生产资料目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其他国家的威胁;

(2)非国家的其他外部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威胁,如某些国际组织或地区组织对某国的威胁和侵害;

(3)国内力量在外部所形成的威胁和侵害,如国内反叛组织在国外从事的威胁和侵害本国的活动

建筑安全生产资料,建筑安全生产资料目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其次,国家安全是国家没有内部的混乱与疾患的客观状态

危及国家生存的力量不仅来源于一个国家的外部,而且还时常来源于一个国家的内部。国内的混乱、***、骚乱、暴乱,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疾患,直接都会危害到国家生存,造成国家的不安全。因此国家安全必然包括没有内部混乱和疾患的要求。仅仅是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国家并不一定就会安全。

第三,只有在同时没有内外两方面的危害的条件下,国家才安全,因此,只有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才是国家安全的特有属性。

建筑安全生产资料,建筑安全生产资料目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无论是“没有外部威胁”,还是“没有内部混乱”,都不是国家安全的特有属性,由此并不能把国家安全与国家不安全完全区别开来,单独从这两方面的任何一方面来来定义国家安全,都是片面的、无效的。但是,如果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表述为“既没有外部威胁和侵害,又没有内部混乱与疾患”,那么这就把国家安全与国家不安全区别开了,因而也就抓住了国家安全的特有属性,从而就形成了一个真实有效的定义:“国家安全是国家既没有外部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混乱与疾患的客观状态”。

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建筑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要求:  正常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下来后就应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是需要有三类人员,A是法人和技术负责人;B是项目经理;C是安全员。A的人员就没什么好说的了,B的人员是企业主项资质标准要求的项目经理数量来办,C是3个安全员,谁都可以公司的普通员工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提交的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网上申报,附带条形码);

2、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结果汇总表;

3、施工企业第三方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4、企业备查材料目录(加盖企业公章)。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为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内容用A4纸复印并顺序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和页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哪四项?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义务。

以下四项: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义务。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_a***_]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安全生产资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安全生产资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