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月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月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中规定: 10.1.1 安委会(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企业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 10.1.2 驾驶员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2 次,承包经营者安全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 但是其他省份的规定,得看当地的规定。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③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月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月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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