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9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9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旨在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条例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调查责任、处理措施等内容,对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事故条例的全称是《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2020年11月25日。
2020年11月25日,***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草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院财政部门征求***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一条 为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理,有效防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的治安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公安部确定、公布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化学品。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指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及处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第五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的原则,强化和落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治安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公安机关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行电子追踪标识管理,监控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流量。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为举报人员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八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治安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并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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