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实施程序 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法律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8号)第三条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
第三条 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第四条 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中达咨询就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和大家说明一下。本办法所指的安全生产投入,是指按上级和集团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和安全生产措施费。
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1、法律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3、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实施程序 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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