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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与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企业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与企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出了安全事故以后,安全员要受连带责任吗?为什么?
  2. 雇主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区别?有哪位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3. 化工厂,真的很危险吗?
  4. 公司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吗?

出了安全事故以后,安全员要受连带责任吗?为什么

胡扯蛋,拿工资,分红利没有安全员。出事把安全员带上,这是TM什么逻辑。所谓的国家,自治区,省市层面,只知道检查,最根本的没查到。根本的东西不解决,安全工作怎么干?是的,整改通知下了,但是最终还是这些人来干,出现问题还是这些人背锅。最终结果,不说也知道了吧!

前两天在公众号看了一篇文章《出了事故就“抓“安全人,这是在毁掉这个行业啊》,作者整理了去年国内一些典型事故的处理结果,6起事故的处理结果都是把企业的安全人一网打尽,连根拔起[打脸]安全副总,安全经理,安全科长,安全总监,安全员,从上到下,出了事故,安全人一网打尽。

安全生产与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样的处理结果,谁还敢去管安全?

但分有别的岗位,谁都会从安全岗位逃离。

发生安全事故以后,安全员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以下几方面因素:

安全生产与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般企业管理中,都会划分安全事故等级,事故发生后,通过事故伤害鉴定与事故原因调查后,最终根据事故发生的性质进行责任追究。

如安全事故是自然灾害,是企业在设计规范与总体安排时存在的缺陷与管理隐患,那么安全员是无需负责任的。

在企业安全管理中,企业一般都会制定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管理范围、管理权限、履职标准进行明确规范与要求

安全生产与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示例:《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一线生产部门安全员与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员岗位,二者管理性质不同,他们的管理权限也不同。

如:XX车间发生安全事故,你作为该车间安全员,肯定会承担安全事故责任,但安全部门安全员就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这涉及日常履职问题,也是我为要讲的第3点。

安全事故发生,除不可控因素外,多为人为因素造成的。那么,作为安全员,你的日常履职将成为事故发生后,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以及责任大小界定的倒查依据。

如: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会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你作为安全员,能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预警、检查、整改落实,并提供相应的书面依据,你的职责履行到位,事故调查组在界定事故责任时,会统筹考虑的。

按照要求是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对于安全员,可以尽职免责,就是说你自己份内的工作都做到位是可以免责的。

如果你看现实中很多事故调查报告,便会发现,大型企业得事故调查会按照相关要求做,即便如此,也有管理不到位之嫌,而很多小公司的事故调查更是让安全员成了背锅侠。

现在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员不仅要尽责,还要留下痕迹,防止查你时啥都没有。

做好安全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责任心要强,对安全管理要有责任心。

2.要敢管,不怕得罪人,安全是比较得罪人的活儿,而被管者未必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危险

3.学习力,努力学习安全专业和生产相关的工艺设备知识。因为不懂工艺流程,设备原理,管理起来很难,你不知道操作人员的具体操作是否合规

4.努力打动人心,只有岗位人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意义,才能从心底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事故有时候不是仅仅某一环节出了问题导致事故,是很多个节点都出现问题,才导致事故发生。因为控制危险源往往有好几道防线。

雇主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区别?有哪位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1、保障范围不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包含发生生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或者下落不明,还可对应附加医疗费、第三者责任及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费用。雇主责任险保险范围是被保险人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受意外或患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意外伤害险对职业病是不予承保也不予赔偿的。

2、保障人不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对象是企业,即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雇主责任险保障对象是企业,即雇主只有对雇员履行了赔偿后,保险人才对雇主赔偿。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障对象是被保险***身,即当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受伤时,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

3、投保人不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人是企业;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企业或雇主;意外伤害险的投保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员工,即雇主可以为自己买,也可以为雇员购买,雇员也可以为自己购买。

4、被保险人不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企业;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企业或雇主;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指明的具体的个人。

5、保险受益人不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受益人是企业;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是雇主或企业;意外伤害险的受益人是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指定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或者个体工商业者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当其雇员在受雇工作时发生与工作相关的人身伤害事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在其限额内承担由雇主应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而安全生产责任险是指投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过失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工作人员,第三者人员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仍法应由投保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是雇主责任保险仅承担其雇员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而安全生产责任险不仅[_a***_]其工作人员,还包括第三者人员的的人身伤害赔偿;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险还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而雇主责任险则不承担;

三是雇主责任险的保险事故是工作期间的意外事故,而安全生产责任险则主要是指因过失发生的责任事故

化工厂,真的很危险吗?

***,这玩意真的要命,平时臭烘烘的就不说了,有时候还会发生爆炸,还是常事,有的泄露气体直接死亡,有次我坐车在半路上就轰的一声,好远范围内的玻璃都碎了,吓得所有人一脸懵逼,停下车问了问死人了,死了10几个。不过诧异的是这么大的事竟然被人按下来了,没有在媒体公布。还有一次化工厂气体泄露导致好多人住院抢救

危险无处不在。。。化工厂,确实危险!!!但,只要按章程,按规章制度去做,不会有问题。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为了提高产量,提前生产,而去做不该做的事。那么就危险,非常危险!这里的两个点,不明说了。曾经有过,但幸好没有发生事故。总体来说,只要按着规章制度去做,就不会有问题。有很多规章制度,是从血的教训,得来的!

我不懂化工!但是我知道,不是化工,操作不当,同样会产生爆炸!比如面粉𠂆,粉尘浓度高的,粉尘达到一定浓度,遇到明火,或者电器开关的接触不良产生火花,可以燃爆!如果化工企业不重视这问题!应该追究责任!化工产品的气体不注意 排除危险更大!难道这些企业的老扳不懂这些常识?分管领导 平时干嘛呢?懂这些常识吗?出事就应承担责任!

相对来说,化工生产是危险系数比较高的行业。因为化工行业大都具备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伤害性物质的生产特征。很多化工厂生产过程中都是物质封闭式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很多化工厂都是管道,罐体设备林立的原因。化工操作工很多岗位都是属于特种职业,必须是要持证才能上岗的。由于化学物质在转化,合成,压缩,分离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对温度压力,参与物质浓度,纯度及生产,储存设备材质的要求极高,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而在化工生产中是打不得马虎眼的。现在国家对化工生产的审核,监督力度很高,化工生产单位内自身的生产安全也是各单位的重中之重。只要严格遵循科学生产,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制度,严格执行好对人与物的管理,出现事故的几率还是相当小的。但建议有意进入此行业的人士,选择化工厂要选择正规的,大型的,最好是有国企背景的。一些私人的小作坊式化工生产厂家慎入。

化工不仅仅是危险,本人干了三十多年化工,说说我见过事,刚上班时候在一生产糠醇车间,有一次正常停车发生事故,在停快两小时,发生事故,,工房炸的稀巴烂,主要是操作工停车时没有把有物料彻底排净了,反应温度高了发生爆炸,爆炸可怕事还把放射源炸飞了,费了大劲才找回来!

公司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吗?

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高管是指:公司董事、经理(一般叫总经理或总裁、CEO)、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具体并不是他担任什么职务,总监也好,某某总裁也罢,关键是1.他的任职程序,是不是经董事会或者公司党委这样的权力机关选举任命;2.是否对公司经营有影响力或某一方面有决策权;3.公司章程是否规定这个职位为公司高管。

在北上广深走在街上,随便扔块砖都能砸到一个总经理。

在一个创投的刊物上看到这句话,意思是一线城市创业的人特别多,中小公司遍地都是,所以各种总经理、副总经理、创始人、各种总监,但这样的总们就算是一般人看在眼里都觉得不值钱,“就管那么两三个人也好意思叫总?”、“光杆司令的老总还不如我大公司一个小主管呢”。

所以,公司的总监算高管吗?算不算不是头衔说了算,回归本质、从管理学的逻辑出发,算不算高管是由这个岗位责权、管辖范围等几个维度决定的:

有的岗位叫做总监,但是做的事情却仍旧和一般岗位没什么差别,比如有的公司比较资深的销售岗位,给个销售总监的头衔,其实他做的事情和一般销售没什么差别,只是销售技能更资深,但他和普通销售做的事情、KPI都一样,有了更高的头衔在销售的不同阶段更容易和客户对话、更容易成单。

而有的公司对于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也叫总监,比如人力***总监、行政总监等等,如果这个公司足够大本身管的业务范围包括总部、分支机构的对应职能,那么在绝对的定义下,可以勉强叫做中高层,都到不了绝对的高层,但有的公司本身一个财务总监可能也就仅仅管财务部门那十来个人,这其实也就只是中层而已了。

只有当本身你的职位范围跨领域了、管理职责上跨多个部门、结果层面影响到不仅仅一个领域,那么就可以理解为高层了。比如有的公司的市场营销总监、供应链总监,前者管了销售、市场、品牌等多个领域,后者管了生产、采购、仓储多个职能,都为多个领域结果负责,这就是高管了。

一个所谓的总监,如果他做的结果好与坏仅仅影响这一笔业务谈不谈得成,那么显然这就仅仅是个销售人员而已,而另一个总监其管理的结果影响公司未来业务怎么做、甚至做什么不做什么,这就是对公司战略、策略的影响了,那么他就是高管。

所以,所有叫总监的,你可以看看他做的什么、影响了公司什么。

当然,这是从结果对公司影响来看,反过来如果一个本应该是高管的人,却总是埋头做具体的事情不抬头看路的话,他的影响本身是降格的,是自身与岗位不匹配的体现。

看你的职位是虚职还是实职,还有看公司的级别,如果中小型公司,理论来讲总监级一般至少是个职能部门的leader,应该算中高层职位。如果放到一个集团公司,总监多如牛毛,一般般吧,但总有一帮跟你的兄弟。

本人现任职一家民营企业生产总监职务,并***,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安全主任,企业培训师职位,我用我实际的工作经验来回答这个问题,应该是最实际的了。

那么,总监是什么职位?一般为某项领域的第一监管人,在企业中也是高层管理人员。指承担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或关系公司全局性的工作事务的岗位职务者。

依据不同的角度划分,总监的职务定义存在本质的区别。在企业经营权层次,"总监"的岗位级别介于总经理和部门经理之间;而在企业所有权层次,总监的职业因而分工也不同,有运营总监,营销总监,销售总监,生产总监,制片总监,拍摄总监,内容总监,创意总监,技术总监,执行总监,项目总监,工程总监等等,即以实际运作的部分来进行划分的。

在我现任职的公司,总监行使着厂长的一切职务,下面介绍下总监的任职基本要求及具体工作职责:(当然,不同的公司,总监的岗位职责是不一样的,此文仅代表我现任职的职责)

一,任职岗位要求:

1, 八年以上工厂,企业全盘管理(如生产管理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仓储***购管理,制造工程管理及人力***管理等)经验。

2, 有较强的现代企业运营管理理念,丰富的精益生产实践经验,有极强的创新,策划意识。

和尚庙还有厅局级,尼姑庵还有正处级,300人的企业也有部长级,楼下小店也有董事长的老板。

看职务名称整晕了你,关键是看你控制了多大的盘子,关键看你的责权利的边界在哪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与企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与企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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