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36条规定,应该至少一年一次。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根据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规定,对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知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车间的安全教育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布)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建筑施工行業三級安全教育規定應為多少課時?A 公司、項目部、作業班組 建筑三級安全教育 公司對項目部,項目部對作業班組; 三級安全教育內容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經理部、施工班組三個層次的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要有執行制度,培訓計劃,三級教育內容、時間及考核結果要有記錄。按有關規定: (1)公司教育內容: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每年不少于24時培訓) (2)項目經理部教育內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每年不少于24時培訓) (3)施工班組教育內容: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安全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每年不少于16時培訓,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時組織安全教育活動) 注:每次安全教育必須要有記錄,主講人,地點,時間,被培訓人簽名,培訓課時,超過50人的班組可班組長代簽,且要按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完成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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