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十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十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十严禁:
1.严禁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
2.严禁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
3.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4.严禁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
5.严禁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话。
6.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7.严禁购买、传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响制品。
8.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9.严禁支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不准以罚代管、只罚不纠或只收费不服务;
(三)不准违反服务承诺;
(五)不准吃拿卡要报;
(六)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
(七)不准擅自脱岗、离岗;
(八)不准在上班期间炒股、玩游戏、睡觉、打***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十)不准态度蛮横、粗暴执法;
“十个严禁”为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或授意影响工程招投标活动、向项目参建单位介绍施工队伍;严禁招投标监管及工作人员、代理机构人员泄露招标投标保密信息,或为投标人围标串标提供便利;严禁项目管理人员为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提供便利;严禁领导干部和项目管理人员为特定关系人向项目参建单位推销推介工程和建设物资;严禁业主单位征地***工作人员弄虚作***为特定关系人骗取征地***补偿费;严禁项目管理人员为设计、监理、中心试验室、检测、咨询和施工单位逃避监管提供条件;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人员以不当得利为目的申报、审批或擅自进行设计变更;严禁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在工程计量支付等审核审批时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监理、中心试验室、检测、咨询人员通过领取加班费或辛苦费等方式收受施工单位好处,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其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或与项目参建单位人员进行***和高消费***活动;严禁项目业主安排本单位被举报查实的对项目参建单位“吃拿卡要”人员继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五个不准”是不准为路政、运政、海事执法对象提供内部信息以帮助其逃避执法检查和处罚;不准在路政、运政、海事执法中以罚代管;不准以办理月票、季票或年票的方式收取罚款、赔补偿费;不准接受客运线路牌申办人请托;不准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改善路、站、港、车、船等行业窗口服务质量的合理要求整改不力
2. 禁止向非医疗相关人员泄露患者身份;
3. 禁止将病人的医疗报告和资料提供给未经其授权的任何人;
4. 禁止在社交媒体或医疗论坛上讨论特定患者的情况;
7. 不准在无授权情况下跨专业讨论病人的情况;
8. 不准篡改或删除病人的医疗记录;
9. 不准将患者的个人信息存放在不安全的设备或媒介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十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十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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