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4年安全生产知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2014年安全生产知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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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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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4、积极参与安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心中。
5、加强安全管理,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7、发现事故,及时报告。
8、认真维修安全生产设施,使之处于有效使用状态。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3.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4年安全生产知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4年安全生产知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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