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工作场地、设施方面的开工条件:
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
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工作场地、设施方面的开工条件:
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
(1)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通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检查,使每个人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
(3)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生产安全否决权,即安全人员有权对违反施工安全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违章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施工人员对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其提供必要的安全[_a***_]。
(4)认真执行工区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有安全带。
(5)严格注意用电安全,临时用电电源必须使用专用拖线盘,由专职人员接线,不得使用无绝缘或破损电线。
(6)所有进入现场的机电设备和电动工具必须经检查同意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7)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必须严格查岗。
(8)加强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对于施工中的氧割、电焊等操作须在防火安全员监督下进行施工。
(9)施工现场配齐相应的消防器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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