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法 职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法 职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教育生产培训,记录安全教育生产培训情况;
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5、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除隐患,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
新修改的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职责规定如下: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生产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级***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λ、从业人员、中介机构等在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是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
(二)行为人有过错
《安全生产法》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如果行为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行为存在过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违法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法 职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法 职责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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