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电工负直接责任,无证操作是其负责的主要原因;鉴于已经死亡可不予追究;
2、如果是公司明知其无证,并安排工作,那要负主要责任,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不知情,那要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3、安管人员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因为有责任和义务制止无证人员上岗,并应及时提醒公司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取证。如果安管部门知道其无证作业又不汇报和制止,应承担主要责任。
有三种:1、民事责任,因违法生产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安全主管部门将会对单位及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因违规生产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会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有3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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