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种有用是安监局的,第二种还没听过,有可能是劳动局的,安监局在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培训的内容之中已包含安监局负责的职业卫生管理的内容,应该不单办资格证。但是,卫生部门负责这部分职业卫生管理,目前卫生部门没有明确要求。
根据我国《环境保***》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它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自然开发项目。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申报回执;
3. 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
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资料.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下边简单介绍一下: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1号公布。《办法》分总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由2017年1月10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替代。
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下边简单介绍一下: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1号公布。《办法》分总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由2017年1月10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替代。
指的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根据我国《环境保***》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它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自然开发项目。
职业卫生管理可以从众多方面展开,以下清单供参考。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申报回执;
2.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
3. 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
4.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资料.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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