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4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2014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六项具体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六项具体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之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直属企业安全总监工作规定》明确,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四项主要权力:
1.安全总监应担任企业HSE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列席企业领导班子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会议,提出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
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21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第一版自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行以来,经历了3次修订,2009年第1次修订;2014年第2次修订;2021年第3次修订。202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是第3次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不到20年先后修订了3次,体现出党和***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以人为本,生命重于泰山的执政理念。
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强调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4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4安全生产责任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gpw.com/post/39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