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题考查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内容。
2、区)人民***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直报省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5、决定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举报范围在本单位内存在下列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一)生产安全事故;(二)重大隐患;(三)重大安全违法行为。
6、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条例》。
1、只造成人员轻伤,或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当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一般安全事故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依据相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3、十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十六)消防、运输、储存、防灾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gpw.com/post/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