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调车冲突。
2、调车脱轨。
3、挤道岔。
4、调车相撞。
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8、货运列车分离。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要视被投诉的具体事项及其轻重而定: 劳动争议、劳资***、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一般不会直接罚款,会督促企业解决,拒不解决的,才会处以罚款,处罚金额也不是很大,数千至几万不等。 欠薪拒不解决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及保障不力导致事故未妥善解决的、违法用工、违法解雇、裁员、暴力威胁雇员等涉及违法的处罚会重一些,数万至数十万不等。
无证驾驶摩托车处罚。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摩托车处罚的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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