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2.除上述以外,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2014]第1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这项规定说明,一般形式的生产经营单位如果根据“人数”来界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那么,以从业人员人数为100人做为分界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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