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隐患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 是否涉及到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环境安全,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
3. 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即可能引起事故的根源或者导致事故后果严重的因素。
4.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风险隐患,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与该事物相关的其他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
5. 是否得到了专业人士评估认定为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一共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是根据安全隐患可能会造成的危害严重性,以及所发生的概率来划分的。通常情况下,隐患的危害性会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度这三个方面来评价。
安全隐患等级的具体标准:
重大隐患:重大隐患指的是极有可能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严重的社会影响和巨大经济损失的隐患,整改难度大,需要全部停工。
较大隐患:较大隐患指的是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较大的社会影响的隐患,需要部分停工整治。
严重隐患:严重隐患指的是会造成一般人员损伤、一般经济损失和一般社会影响的隐患,不需要停工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整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短时间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隐患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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