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全费用的提取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lgpw.com/post/40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