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⑴施工现场无(缺)一图五牌,无安全标牌的罚200-500元。⑵安全教育不落实,不进行安全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改进的,罚200-500元。
2、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3、被市施工现场黄牌警告(包括挂牌后复查不合格),每个工地罚款1000元,“五项指标”考核中扣减2分。在部、省、市安全文明大检查中成绩不及格的每个工地罚款8000-4000元。
4、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自选专业队伍[桩工程、水电工程]未经办理报批手续,或无按规定要求派出专人管理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第七条 一次性嘉奖,由安全主任核实验证,报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审查确定后,通报表扬或以物质鼓励。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2生产安全管理 1设备部应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以指导员工对设备进行正确的使用和维护,保障设备运行。2生产部应组织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检查结果进入季度考评依据。第四条施工队、拌和站、交通保通队获得经理部考核奖励,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规定奖励员工。达到第二章规定,获业主的安全达标工地的作业队,给予人均100元的奖励。
1、米以上高处作业部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系安全带而不扣保险钩者罚款50元。上班穿拖鞋、打赤膊、赤脚、穿背心者每人罚款50元。酒后上班每人罚款100元。向上或向下乱抛物件工具等高空掉物,每人罚款100~2000元。
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对施工(生产)中出现的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方面奖励与处罚的条件和方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等项目。
3、二)、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奖分公司经理500元,主管副经理400元,项目经理400元,专职安全员200员。本文介绍了关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的制度”的内容。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4、综合事项(1)、进场农民工三日内未上报安质部,且未参加安质部组织安全教育已进入现场进行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1、整改隐患安排及时,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完善,执行有力,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有关标牌齐全,无安全事故,达到以上要求奖励100元,未达到罚款100元。
2、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3、第七条:公司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总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安全员等,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4、罚则:被取消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每个罚款2000元,示范工地每个罚款6000元,安全文明考核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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