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根据查询百度百科资料,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
3、对逾期未改正的,即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仍然没有按照规定纠正违法行为,履行其应尽职责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就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顿。
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4年12月1日实施。
法律分析:从2002年颁布至2021年,一共有四个版本,修改三次。
年1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 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1、它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由有关人民***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熟悉的内容)P21 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3、预估分值:0-1分 考点分布:出题概率不大。
4、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人不允许安排替代技术工人,艺徒在没有老师傅带领下不允许安排其独立操作,是()的安全职责。 A.人事、劳资部门B.安全专职机构C.技术部门D.生产部门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
1、防爆电**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作业。 焊接热切割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轮机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放射线作业等。
3、关于特种作业补助的文件有《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法律依据:《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强化保障措施(二)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4、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_a***_]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5、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1)电作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 上岗;原证件或复印件统一存放施工,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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