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新安全生产法将第五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重视和落实。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一把手”职责中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其他负责人作为分管领域的直接领导人员,应当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 本条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而言,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所不同。
1、法律分析: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七类型的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情况。
4、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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