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等。安全生产检查部门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地方劳动部门等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法律主观: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六)关闭;(七)拘留;(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安监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如停业整顿,罚款等。
1、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如下:警告;罚款;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行政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处罚方式可以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以及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3、法律分析: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罚方式包括:行政拘留、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止建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
4、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如下:警告;罚款;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七)关闭;(八)拘留;(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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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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