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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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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哪些安全生产防护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3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所以,做好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作业场所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等,保障生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3、知情权方面,新安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一是存在的危险因素;二是防范措施;三是事故应急措施。同时,这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履行告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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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工、矿、商、贸等。

5、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职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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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百人。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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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百人。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什么

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如下:安全健康保障权;知情权和建议权;监督权;紧急情况处置权;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法律分析属于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以下几种:安全健康保障权;知情权和建议权;监督权;紧急情况处置权;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法律主观: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如下:安全健康保障权;知情权和建议权;监督权;紧急情况处置权;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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