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有效期三年,每三年要进行一次标准化审核(复审)。如果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没有执行安全“三同时”等此类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没收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根据企业的性质或行业,执行不同的评审标准或办法,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实施
三个标准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七个规范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以GB开头的标准,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对于一些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必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
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
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是对有些涉及安全、卫生方面的进出口商品规定了限制性的检验标准,以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凡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检验评定的 不合格出口商品,即使符合外贸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或国外受货人有愿购证明,也不准放行出口。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检验评定不合格的进口商品也不准进口,经 检验出证后供有关单位办理退货、索赔。
在我国,进出口商品必须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行。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范围
我国标准化法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以下几方面的技术要求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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